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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行业标准: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0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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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336-85 UDC629.114.5.011.5.004.6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大客车车身修理。
  1修理技术要求
  1.1骨架
  1.1.1骨架各构件局部损伤、断裂或严重锈蚀时,允许加固修复或更换新件。更新件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1.2立柱下端锈蚀面积与其总面积之比达1/3以上者必须局部截换,除上述损坏外并有断裂者,应整件更新。
  1.1.3前后挡风窗框整形后用样板检验。止口弧度,其面轮廓度公差值4mm;止口高度符合原设计要求。
  1.1.4无骨架的挡风窗框,允许分段挖补,其要求同1.1.3节。
  1.1.5乘客门框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6mm。
  1.1.6驾驶员门框用样板检查,其线轮廓度公差值为4mm。
  1.1.7顶横梁弧度分三段用样板检查,其面轮廓度公差值为4mm。检查用样板的重叠长度必须超过检查部位长度的l00mm以上,以保证三段接合圆顺。
  1.1.8底架上平面的平面度公差不大于被测平面总长度的1.5%。
  1.1.9半承载式车身底架的修理,参照GB3800一83《汽车车架修理技术条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1.1.10各装置支架应无脱焊、裂损,装置牢固。
  1.1.11骨架整形后,外形平整、曲面衔接变化均匀,侧窗下沿及地板围衬处用样板检查,其面轮廓度公差值为4mm。
  1.1.12立柱间距公差及相邻两侧框架间距累积公差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1.13侧窗框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3mm。
  1.1.14车身横断面框架(龙门框架)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8mm。
  1.2内外蒙皮
  1.2.1外蒙皮外表平整,外形曲面过渡均匀,元裂损。所有例钉或螺钉应平贴紧固,排列整齐,间距均匀。
  1.2.2内顶板、内侧板应平整,曲面过渡均匀,无凸凹变形、裂损、皱叠、刮痕,压条与各板之间应密合牢固,其面轮廓度公差值为1.5mm。
  1.2.3内围板应无锈蚀、裂损、翘曲。
  1.3车身内外附件
  1.3.1地板应密合,不进灰尘,表面平整,排列均匀,木质地板应予干燥、防腐处理。
  1.3.2驾驶区地板元裂损、安装严密、平伏,与各操作件不碰擦,各种操作机构与地板穿孔处应安装防尘罩或防尘垫。
  1.3.3座椅架无裂损、变形及严重锈蚀,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间距符合原车设计规定。驾驶员座椅能调节,机构灵活有效,锁止牢靠。座垫、靠背缝制均匀牢固,色调一致。
  1.3.4散热器防护罩应恢复原状,安装牢固。
  1.3.5发动机罩无裂损、凹瘪变形,安装严密,边盖板应平整,附件齐全有效。
  1.3.6行李架、尾梯应无裂损、扭曲,安装牢固。
  1.3.7前、后挡风窗、侧窗、角窗及顶风窗无翘曲变形和渗水现象,启闭轻便,灵活可靠,关闭严密,窗玻璃完整,前挡风玻璃不眩目。
  1.3.8铰接车车身饺接装置、连接机构牢固、灵活,十字轴、饺接机构球头销应探伤检查,各配合件应符合原车技术要求。
  1.3.9饺接机构的安全装置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
  1.3.10半圆板无翘曲、锈蚀及严重磨损,饺链完好,半圆板与月形板之间最大间隙不大于6mm。
  1.3.11篷骨无锈蚀、断裂、扭曲。折篷应换新,安装平伏牢固。防尘装置应齐全、完好,吊架控距弹簧安装适中、可靠,有防锈、防尘措施。
  1.3.12门泵托板牢固,罩盖无翘曲,饺链灵活,锁止后不振响。门泵连动机构动作正常、柔和,在气压400~500kPa(4~5kgf/cm2)情况下,能正常开关。
  1.3.13售票台及踏脚板应元裂损、锈蚀、凹瘪变形等缺陷,装置牢固。
  1.3.14刮水器工作可靠,有效刮面达到原设计要求。
  1.3.15遮阳板无翘曲、裂损,板面清洁,支架松紧适宜,作用良好。
  1.3.16后视镜成像清晰,调节灵活,支架无断损及严重锈蚀,装置牢固。
  1.3.17摇窗机升降灵活,锁止可靠,行程符合要求。
  1.3.18扶手杆及托座(包括三通)无锈蚀、弯曲、松动,表面光洁。
  1.3.19散热器百叶窗及调节机构,操作灵活,关闭严密,开启达90度。
  1.3.20仪表板元裂损、凹瘪、松动,仪表齐全,各开关、指示灯完好,刻度清晰,标志分明。
  1.3.21灭火器完好可靠,装置牢固。
  1.3.22燃油箱安装牢固,支架、夹箍与油箱之间应装衬垫,不允许有摩擦或碰撞现象。出油管不松动,放油螺塞无渗油现象。
  1.3.23保险杆左右对称,不歪斜,安装牢固。
  1.3.24车身玻璃钢制件局部损裂允许用玻璃钢材料修复。
  1.3.25无轨电车控制器箱盖、斩波器箱盖、断电器罩及高压线罩壳等应无破损、凹瘪变形等缺陷,附件应齐全,作用有效,装置牢固。
  1.3.26无轨电车集电座角铁架、垫架及垫架罩与车顶安装牢固,次级绝缘完整。
  1.3.27无轨电车乘客门扶手绝缘套及踏脚板绝缘垫应完好。
  1.3.28无轨电车乘客门应接"Y"形接地链条,开启后不少于二节接地,关闭后不接地。
  1.3.29驾驶员门和乘客门开闭灵活,锁止可靠,密封胶条齐全有效。
  1.4铆接与焊接
  1.4.1铆接
  1.4.1.1铆接应坚实牢固,所有铆钉应无歪斜、压伤、头部残缺等现象。
  1.4.1.2蒙皮铆钉排列平直整齐,间隔均匀,位置度公差值为Ф4mm。
  1.4.2焊接
  1.4.2.1车身骨架应采用气体保护焊焊接。
  1.4.2.2采用手工电弧焊时,焊前应清除需焊表面的油污、铁锈,有关焊条选择应符合GB980-984-76《焊条》的规定。
  1.4.2.3焊缝表面平整,高低一致,宽度均匀,焊波细密。
  1.4.2.4焊缝表面不准有咬边、弧坑、烧穿、未焊透、夹渣、裂纹、焊瘤等缺陷。
  1.5油漆
  1.5.1车身骨架、底架及蒙皮内表面应进行除锈及防锈防腐处理。
  1.5.2对可利用的旧外蒙皮、零部件,涂漆前应清除旧漆皮、腻子、底漆及铁锈。
  1.5.3对换用的新板料,零部件,应彻底清除油污及铁锈。
  1.5.4腻子打磨后,要求平整光滑,无磨痕及划痕。
  1.5.5面漆应无变色、流痕、污点,色泽光亮,异色边界应分明整齐。表面漆膜应结合牢固,无脱层、龟裂、起泡、皱纹。
  1.5.6对油漆涂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JB/Z111一74《汽车油漆涂层》的有关规定。
  1.5.7不需涂漆的零部件部位,不应有漆痕。
  1.6内外装饰件
  1.6.1车身内外装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无凹陷、隆起或弯曲,拐弯处圆顺伏贴,表面不得有划痕、锤击印等。紧固件排列整齐,装置牢固。
  1.6.2外装饰带与蒙皮贴合良好,平直圆顺,分段接口处平齐,接口间隙不大于0.50mm,并与窗下沿平行,其平行度公差在全长上不大于5mm。
  1.6.3车身电镀装饰件应光亮,无锈斑、脱层、划痕。
  1.6.4车身铝质装饰件应进行表面抛光、氧化或电化学处理。
  1.7电器
  1.7.1车身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应符合原设计要求,不允许有短路、断路现象,安装牢固,工作正常。
  1.7.2各仪表、车内外照明灯、信号装置、各调节控制装置和电器设备齐全完好,工作有效。
  1.7.3车身外部照明位置和光色符合GB4785-84《汽车及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规定。
  1.7.4低压线外表绝缘层无老化、破损,车身穿线孔处必须装有护线圈、塑料套管带,包扎紧密,固定牢靠。
  1.7.5无轨电车低压接线板、接线箱及配电箱应清洁完好,工作有效。
  1.7.6无轨电车控制屏、主令控制器、空气断路器、气压控制开关等设备的次级绝缘,如有破损、变质及装置不符合要求应予更换。
  2竣工检验
  2.1车身外观整洁,装备齐全,表面无沾污、漏漆及机械损伤。
  2.2外形尺寸符合原设计规定。
  2.3整备质量及各轴负荷分配的最大值所增加的质量不得超过原设计质量的3%。
  2.4各操纵机构的安装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部连接牢固,密封良好,操纵灵活有效,无相互干扰碰撞现象。
  2.5车厢不漏水,顶风窗开启到位,关闭严密,行车时不自行落下。
  2.6车辆行驶时蒙皮不允许有抖动声。
  2.7车窗玻璃清洁、完整、不松动,可开窗应启闭灵活,锁止可靠。
  2.8电器设备及各种仪表运行中工作正常。
  2.9车厢应具有良好的防尘性能,当车外空气含尘量不低于200mums时,车内的空气最大含尘量不大于车外空气含尘量的25%。
  2.10电车总绝缘要求:在确保乘客安全前提下,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3保证期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按GB3798-83《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提出,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湖南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厅、安徽省交通厅、北京市公共交通车辆装配修理公司六厂、上海市公共交通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戚殿宣、李浩、何顺华、徐泳南、杨月祥、王中耀。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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