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地区拥有的各类机动车日益增多,村村通公路增长速度日新月异,但交通管理和农村交通设施相对落后,使得交通事故在县、乡道路,尤其是农村地区呈多发态势,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新形势下,交警部门如何为农村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提高农村交通管理的质量,已是摆在交警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现根据鄱阳实际,就如何加强新时期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谈点粗浅看法。
一、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鄱阳县国土总面积4214.68平方公里,人口150万,其中农村人口130万,占86。67%,拥有各类机动车41960辆,其中农村地区31960辆,占76.17%。据摸排调查,该县农村地区尚有无牌低速货车360辆,无牌摩托车2500辆,照此计算,农村实有车辆约34820辆,无牌车辆农村地区实有车辆占农村地区实有车辆的8.95%,农村地区实有车辆占各类机动车总量的82。98%。车辆驾驶人73396人。大队下辖4个科室,6个基层中队,辖区内有省道158公里,县道822公里,乡道644公里。
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在原有村道1500公里的基础上,近两年增加通车里程600公里。大队现有正式干警52人,协管员98人,担负着全县29个乡镇476个行政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近两年来,随着农村地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车辆的日趋增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每年均呈增长势头,从鄱阳来看,2007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较2006年增长13.53%,死亡人数较2006年增长19.18%;受伤人数较2006年增长17.60%;财产损失较2006年增长16.67%。在所有事故中农村地区2006年占当年事故总数的90.41%,2007年占当年总数的68.76%。其中2006年死亡人数占当年总数的95%,2007年死亡人数占当年总数的86.41%;2006年财产损失占当年总数的63.20%,2007年财产损失占当年总数的50.2%。从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农村地区都占了大头,特别是死伤人数都超过和接近90%。因此,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工作的基础和重头戏。从肇事车辆的类型来看,近两年农用车发生事故721起,占28.66%;摩托车发生事故1496起,占58.42%;其他车辆发生事故324起,占12.92%。从驾驶人性质来看,因无证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2006年为273起,占总数的23.77%,2007年为264起,占总数的19.32%;酒后驾车肇事,2006年为2起,只占总数的0.17%,2007年为3起,仅占总数的0.22%,从违法类型上来看,在所有事故中,因超载而发生事故的,2006年89起,占总数的7.76%,2007年97起,占总数的7.10%,因超速而发生事故的,2006年62起,占总数的11.33%,2007年68起,占总数的10.95%;因借他人车辆,不熟车况而发生事故的2006年52起,占总数的4.53%,2007年62起,占总数的4.54%。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鄱阳县的情况看,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滞后”:
一是基础工作比较滞后。鄱阳作为国定贫困县,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比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缓慢,特别是农村税费减免政策实施后,农民对集体的依赖性和集体对农民的约束力有所减弱,部分村、组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道路交通管理也不愿担当这个出力不讨好的角色,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管理水平比较滞后。目前,该县基本上实现了乡镇相连,村村互通,农村交通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农村道路属平面混合道路,两侧村庄、学校较多,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严重匮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从我们组织的隐患排查来看,由于鄱阳特有的“山湖杂地”的地貌特性,农村道路呈“一大、二少、三多”的特点,即路面落差大;安全防护设施少,标志标线少;急弯、傍水临崖路段多,十(丁)字路口多,穿村道路学校出口多。共排查出各类隐患268处。很多村道由于受地形限制和资金影响,太多路面只有3.5—4米宽,稍大车辆通过都无法会车。同时,村级道路的使用率不高,违章占道现象严重,公路沿线乱挖乱建、堆物占道、乱设摊点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三是安全意识比较滞后。“五进”工作开展以来,乡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虽然有了提高,但由于农村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依法参与交通的法规意识依然比较淡漠,各种不安全交通现象比比皆是。如:在公路上打谷晒场;生产劳动中同机动车抢道;老人小孩不左右观察横穿马路;三五人成排在道路上行走;在繁忙公路上追逐打闹等。正是这些原因,造成了农村交通安全事故的居高不下。
四是防范措施比较滞后。该县虽然每个乡镇都通班车,但以乡镇政府为中心的辐射通村的客车几乎为零,大型客车通不了,小型客车吃不饱,群众出行无车座,农用车辆载人跑。造成了农民从村到乡的这段路程,基本靠违规载客的三轮农用(摩托)车出行,安全系数极差,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同时从我们的工作实践中看,乡村道路的安全隐患由于诸多原因,难以整改到位。
五是交管警力严重滞后。以鄱阳大队为例,现有正式民警52名。按平均值计算,每一位交通民警要管理71.62公里的通车里程、1294部的机动车和1411名驾驶员,还要担负全县每年近千起交通事故的处理和10万余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以及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及一些重大活动的警卫任务,巨大的交通管理任务,给全体交通民警带来了超负荷工作,造成大部分农村道路出现“有路无规”、“有规无人”的不良现象,交通违章无人查无人管,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行驶、报废车上路、超载等严重违章现象比较普遍,酿成了不少交通事故。虽然一线中队也进行过整治,但是由于警力有限,工作难以到位,只能达到短期效果,时间一长,违法现象又会重新抬头。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思考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深入开展“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一线民警勤务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针对鄱阳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做到“五个强化”。
一要强化交警的执法职能。警力不足是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瓶颈,这只能靠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重视和努力去破解。除此之外,在实际执法中,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扣人扣车难。由于交警的执法手段和执法权限有限,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按规定可以扣人扣车的却难以执行到位,有时甚至遭遇暴力抗法和群殴交警的现象;二是事故调解和赔偿执行难。事故调解需双方当事人同意,若有一方坚持自己意见,哪怕是一件很简单的交通事故,尽管事故处理民警磨破嘴皮,工作做尽,有的得泡上三五个月,有的甚至七八个月才能调解完毕。有的调解后,赔偿迟迟不能到位,获赔方时时紧跟其后,难以招架。笔者认为,解决这两大难题的权宜之计是积极争取公安机关各警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的大力支持,而治本之策则在于强化和赋予交警执法的更广职能权限,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大难题。
二要强化社会化“大交管”格局。首先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由政府牵头,交警、运管、路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交警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协调,形成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格局。要争取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通过政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使之明确各自责任,从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部门治理、源头管理责任有部门负责、宣传教育有部门主抓、严重违章有部门查处的局面。其次要把管理触角向村组延伸。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村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该说是一个盲区,但正是这个盲区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去年在鄱阳田畈街镇聘请了93名义务宣传员队伍,并相继在牌楼等两个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室,把管理伸向了村组,从试点的效果来看,基本实现了管理有基础,信息更畅通,秩序更好转,事故化下降的初衷。
三要强化机动车管理的服务意识。农村大量无牌无证、未检未审车辆存在并违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他们远离市区,上牌办证、检验审验很不方便,且手续繁杂。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车辆管理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入农村,掌握农村公路沿线车辆、驾车人的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所需,适时派出民警下到农村开展上门服务,为群众车辆办理牌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从2006年3月份启动的农村三个中队摩托车办证业务以来,由于既方便了群众,又为车主节约了办证成本,仅2006年三个农村中队就办理摩托车挂牌2196辆,大大提高了农村地区摩托车办证率。
四要强化农村客运市场建设。由于当前农村基础条件比较落后,在取缔非客运车辆载客后,为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首先应该采取灵活的政策,因地制宜特批农村客运线路,根据村与村、村与镇的支线公路路况条件,选择公安部规定的汽车目录上安全合格的九座以下小型客车和双排座微型客货两用车,专门从事农村特批线路的客货运输。其次也可考虑采取公开投标,成立农村客运公司,实行农村客运"专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采取公开投标的办法,由乡镇或较大的行政村牵头组建农村客运联合公司,鼓励和引导运输经营者走股份合作的道路,积极支持客运车辆更新转型并逐步形成客运规模。再次,根据乡镇集市日或节假日客流量的不同,合理调配运力。根据学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客流情况,开通集日班车和学生班车。由农村客运联合公司配合乡镇政府进行各村客运线路的车流调剂,对于学校学生的周末往返也可以由公司和学校签订包接送合同,做到学生家长放心,学校老师放心、政府放心,切实解决偏远山区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五要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从我们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看,乡村道路均无标志、标线,一些依山傍水、依山临崖以及两侧临崖路段不仅没有警示标志甚至几乎没有防护设置,存在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考评、考核体系,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尽快按标准在乡村公路设置限速标志、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基础设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