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出台,而在广东,针对省内的校车管理细则仍在密锣紧鼓的制定中。经过全省各地区近来多次的地毯式摸查整改,大部分的学校已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校车,并对校车管理人员进行多番培训,但日前阳春校车车祸造成3死14伤的悲剧,再次敲响了校车管理的警钟。
“这起车祸虽然肇事车辆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但该校难逃在管理上的严重缺失,车内限载11人,但实载19人,其中17人是幼儿园学生。”省教育厅安保处负责人昨日对此事回应说,针对个别学校漠视“严禁超载”规定的现象,昨日省教育部门和安检部门立即组成了3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市再次严查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家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刚出台,我省目前正对照国家的规定开展调研,具体的细化规定有望尽快公布实施。另一方面,“校车事故都是细节上的不重视造成的,因此,抓校车安全还会重点加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并对跟车老师和驾驶员进行强化培训。”
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广东的校车缺口约在7000—8000辆左右,因此,下一步还将研究加大对校车配置的财政投入。
不避让校车处罚有了依据
穗已实施有关校车管理规定或根据国家条例进行对应衔接
从本月1日起,《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已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广州的校车率先享有多项“特权”。
对于校车安全问题,广州市法制办日前解释,新出台的《规定》参照国务院法制办的《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照规定,校车在道路右侧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在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法制办副主任林琦曾解释,由于地方政府规章无法创设处罚,目前针对校车停靠时超车的现象,暂无处罚措施,随着《校车安全条例》正式出台,或可进行对应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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