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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50亿补贴旧车报废 解救商用车市场需靠节能减排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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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进一步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会议决定,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年初的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  

     汽车尾气已成为我国城市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公安部4月初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汽车保有量6689.80万辆,即使去掉1354.04万辆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在5335.75万辆在用汽车中,估计还有近1000万辆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此类“黄标车”,北京有40万辆,上海有30万辆,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许多省市要求“黄标车”尽早退出市场;可我们通常每年的报废量只有30万-50万辆。这次补贴政策的推出,既有利于“黄标车”的适度快速换购,以有力地促进新车销售;又利于减少环境污染,促进汽车节能减排深入发展。

     这次财政补贴政策,强调的是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商务部等8部委先前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14条意见中,有3条是专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而说的,其分量还是十分重的。加快发展包括汽车“报废回收”等众多项目在内的现代汽车服务业,加快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安全、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相衔接的管理制度,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建立报废汽车破碎中心,逐步解决报废汽车破碎工艺分散、规模小、水平低的矛盾,支持有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以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和资源利用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行业技术进步,逐步形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良性循环。

     因为这次政策的出台主要针对的是老旧汽车的报废与更新,或者是提前的保费与更新,所以我国汽车保有量不会因此而发生爆发性扩张,汽车拥有量的增长能够维持在适度快速的范畴之内,并且使汽车生产的产品结构、汽车销售的市场结构,得以科学合理的调整。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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