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30余辆停运的304路公交车停靠在终点站粮校路边。
9月1日,311路公交车停运后停靠在路边。
2008年5月6日,501路公交车因运输公司与车主在进行二级维护的问题上产生矛盾,集体停运约5小时;
5月10日,12辆528A公交车因旅游大巴在天山野生动物园至市区路段抢客,停运4个多小时;
5月26日,由于不满线路部分站点与6路公交线重叠,米东区21辆3路中巴车停运,并阻止6路公交车营运;
8月31日,因车主与运输公司在车辆产权归属问题上产生纷争,24辆311路公交车停运50余小时;
9月12日、17日,304路公交车车主,因车辆产权归属、车辆日常管理费等问题两次停运共20余小时;
9月17日,305路公交车车主也因车辆产权归属、车辆日常管理费等问题停运约2小时;
10月15日,20辆301路公交车的司机,因不满公司未给其发补贴而停运,停运11个小时……
10月15日,乌鲁木齐20辆301路公交车的司机从当日10时起停运11小时,而由于司机们停运,该线路发车间隔时间拉大,公交公司不得不调动其他线路车辆来应急。
“公交车怎么动不动就停运,我们上班、孩子上学坐车都耽误了!”当天早上11时许,在301路幼师站等车的市民朱女士得知该线路车辆停运后抱怨道。
据记者了解,从2008年5月至今,首府先后有7条公交线路出现过停运情况,最长的一次停运时间达50多小时,值得注意的是,这7条线路均为民营或带民营性质的线路。
补贴发晚了要停运
10月15日的停运事件发生后,记者曾采访了公交301路的司机艾先生,他表示,当日停运的原因是:“听公司说301路是承包路线没有发补贴……”
艾先生所提到的“补贴”,指的是政府拨给公交司机的补贴,按综合奖形式来发,每月350元。当晚21时,在停运11个小时后,包括艾先生在内的停运司机各自拿到了700元补贴,停运事件就此收尾。
事后,负责301线路运营的乌市公交兴盛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一负责人王先生介绍,301路是公司旗下5条线路中,惟一一条采取责任制经营、自负盈亏模式的示范线路。由于补贴资金未发放到位,便决定暂缓发放,没想到司机因此停运,公司便从内部流动资金里抽出一部分,垫付给司机们,总算是解决了停运事件。
而记者从301路一位姓陈的司机口中了解到,停运其实就因为该线路部分司机见其他线路司机都拿到了补贴,而自己还没有,便觉得心里委屈……
合同有纠纷也要停运
2008年9月12日、17日,304路和305路公交车车主停运的原因,则是车主在车辆产权归属、车辆日常管理费等问题上与乌市路鑫缘运输有限公司有矛盾。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民营公交线路32条,分别由乌鲁木齐市路鑫缘运输有限公司、新疆昊天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负责运营,共850余辆公交车,约占全市公交车数量的1/3。大多数企业在取得线路经营权后,都是面向社会承包、融资运营。
曾参与304路停运事件的车主王先生说,当时他觉得跑公交能赚钱,而且公司表示,车辆经营期限为8年,到期报废后,补偿款归车主,所以他也没仔细看合同就签了。
可后来车主们发现合同上签的车辆经营期限只有4年,而且4年到期后,车辆归公司所有。车主们便要求重新签约,但公司却不同意,最终车主们停运,路鑫缘运输有限公司受到了市城市交通局的处罚。
能不能多协商少停运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开始,民营公交开始进入乌鲁木齐市公交市场,初期的进入门槛较低,申请线路一经批准,运输公司就可以开始运营,而且公交线路是无偿供给,2007年以前,对民营公交公司的经营方式及如何运营,均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所以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由于近年来营运成本不断上涨,经营效益达不到投资者的预期目标,企业和车主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矛盾较多,甚至引发罢运、堵车等群体事件。每次出现停运后,司机、车主与公司多是通过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在协商期间,双方又缺乏信任。
在301路公交车停运时,兴盛巴士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过,如司机们有问题,可以派代表与他们商讨,其他司机先继续运营。但301路公交司机艾先生则表示,司机们担心口头承诺无人兑现,便没有派代表去协商,继续停运。
民营线路司机表示,目前民营线路上,大小决策都由公司决定,决定好了直接通知车主,很少有征求车主和司机意见的。
对于平时如何与公司沟通,也成了司机、车主的难题。因此,有些车主建议成立一个类似于“业主委员会”或“律师协会”之类的行业协会,选出专人来反映他们的情况,与管理方进行不定期互动交流,也可以避免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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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停运将受处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1月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使对公交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有了法律依据。
《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不得采取单车融资、承包、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经营权。但由于现在营运的32条民营公交线路,都是在2007年以前审批的,所以对这些线路的经营方式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考虑到原有投资者的利益,在他们经营期满后,由企业全额投资经营,否则,城市交通局可取消企业线路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新的经营者。
城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公交线路发生公交车停运情况时,城市交通局将责令所属公交公司限期恢复运营,如公交公司未能在限期恢复营运,城市交通局将调派车辆在该线路运营,保证市民的出行。对发生停运问题的企业,市城市交通局将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