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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回购短期内仍有生命力
文章来源: 中国交通报 杨立慧 发布日期: 200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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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回购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是客运公司,可以预见客运公司将会把“旧车回购”这种商务政策进行到底,在“旧车回购”这种商务政策实施之前,客运企业对旧车采取的措施有两种:一是自行销售。由于高档客车的旧车产品质量较好,有很多客户喜欢,有的公司行驶6年(140万公里左右)的沃尔沃客车可以销售60万元。但自从“旧车回购”商务政策实施后,客车厂家回购的车辆大批进入市场流通,并且价格极低,冲击着客运公司的二手车销售。到2004年4月份,原来可以销售60万的旧沃尔沃客车,现在只能销售20万元左右。二是车辆调配到其他线路运营。很多拥有高档客运车辆的公司都具有其他线路,在内部进行车辆调配,比如温州某客运公司就把旧高档客车放到原来由中档客车营运的线路上。但现在很多快客公司由于只发展高档客车营运,无法进行这种车辆调配,在旧车处理不好操作的情况下,依靠厂家旧车回购就成了一个非常省事的办法。因此,客车回购是逐渐萎缩还是获得更大推广,主要取决于客车企业的承受能力。
  
  操作“旧车回购”这种商务政策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三高”的特点:高价格、高档次、高利润的产品,而且这个利润是很难精确计算的,这就局限于只有洋品牌客车企业有可能介入,但也仅限于几种产品:金华尼奥普兰的“欧洲之星”、“新航线”,安凯的S315,西沃的B12M等几种。所以“旧车回购”这种商务政策只能由少数企业进行操纵。
  
  “旧车回购”这种营销方式有很多后遗症,不宜推广。由于作为回购旧车的客车企业并没有真正付出收购旧车的相应价格,所以旧车是否出售并不影响自身的利润,客车厂家不会主动进行销售旧车从而造成旧车积压,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造成社会资产贬值。无论是谁的钱,终归是相应的价格购买了旧车这种商品,最终这种商品由于滞销而不能发挥车辆的作用,造成资产贬值。
  
  “旧车回购”这种营销方式在一段时期内存在,然后将逐渐消失。“旧车回购”这种商务政策存在的前提是国家对于旧车的处理没有相应的规范措施,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由于中国真正的二手客车市场并没有出现,所以,才造成这种畸形的商务政策的出现。随着国家旧车市场运营的规范,以及行业自律的日趋成熟,“旧车回购”作为销售客车的商务政策也将作为历史名词封存在中国客车发展史上。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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