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0年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的通知》。
政策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有关要求,针对国内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情况,阶段性动态调整、精准优化防控措施,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部修订形成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重点调整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留观区设置、客运车辆空调使用等要求。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客运场站运营单位、客运企业按照最新版指南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求,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负责制修订。
文档附件: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doc
交通运输部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
附: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部分内容
01.道路客运
注:客运车辆起讫地和中途停靠客运站点所在地风险等级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02.城市公共汽电车
Copyright 2004-2022 ChinaBus.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442号 京ICP备14048454号-2
版权所有:客车信息网 主办单位:北京国脉中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