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产品清理整顿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到目前为止,下列车型仍未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补充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请相关企业尽快确认、整改。
附件:未提交报告车型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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