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洪湖审计促该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
作者:高睿 信息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发布日期:2012-02-10
近阶段,洪湖市审计局对校车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调查发现的农村中小学生接送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体制不够顺畅,承运企业车辆更新无资金来源及运营车辆运力不足、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创新学生接送工作运行体制,进一步加强运输安全工作审计建议。该市政府高度重视,采纳审计建议,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安全管理的意见》,全面强化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一是推进校车试点工作。按“学生自愿”和“让学生乘坐安全车,让学生坐得起车”的原则,该市分别启动了大同湖管理区、峰口镇的校车试点工作。校车试点分两种类型:一种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公司的客运车辆;二种为校车公司购买的专门购买的校车。大同湖管理区校车试点工作就属第一种类型,即由“具有营运资质的运输客运公司”经审批后,统一悬挂“校车”标识,承担接送学生上下学任务。峰口镇校车试点工作采用第二种类型,即由校车公司购买专用校车承担接送学生任务,车身标识符合国家关于校车的统一规定。审计调查表明:目前,大同湖管理区和峰口镇校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校车的安全性、价格的合理性都得到了家长的认可。
二是落实校车奖补政策。目前,该市政府对校车公司新购校车按每座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经审批后悬挂“校车”标识的客运公司车辆,按每座每学期1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励。财政每年另外拿出120万元,对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校车,年终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目前已兑现了对峰口校车公司新购10辆校车的一次性补贴,落实了对悬挂校车标识的客运公司车辆的财政奖励。
三是强化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该市全力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监管责任,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跟车值班教师负责清点上、下车学生人数,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四是强化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该市给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注入了新的内容,即收车验车制度。各学校带班值班领导对跟车教师跟车情况的进行督查,在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如发现各种问题,将及时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因将学生遗忘在车内造成的恶性事故。
五是强化点名清查学生制度。为配合跟车教师值班制度,该市还落实了班级上课前教师点名清查学生的制度,印制了“上课之前点名好,学生一个不能少。来龙去脉问清楚,安全防范最重要。如果老师疏忽了,值班学生要报告。师生共同敲警钟,和谐校园乐陶陶”的温馨提示语4000余份,张贴到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每一个班级黑板旁边,督促上课教师和值日班干部上课前先清点到校学生人数,确保不出现一例学生因教师疏忽而受到伤害的事故。一旦发现学生缺课,教师或值日班干部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缺课学生去向,构建家校安全合作机制,有效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