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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项目

作者:兰霞  信息来源: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0-05-12

    今年3月,深圳被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中央四部委确定为全国首批13个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之一。据悉,《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2年)》(以下简称《方案》)已于去年11月份获得了国家多个部委的正式批复,并明确了三大重点示范推广领域。

  按照《方案》规划,深圳市将在公交、公路以及家用汽车三个领域进行全面推广,力争到2012年累计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2.4万辆。其中,推广混合动力及纯电动公交车4000辆、双模电动出租车2500辆、双模电动公务车2500辆、双模电动私家车1.5万辆。

  目前,深圳已相继开辟3条新能源公交示范线、146辆混合动力的公交车以及10辆纯电动出租车投入运营;公务系统也有20辆双模电动公务车示范运行。

  随着各类新能源汽车的投入使用,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也在逐步推进。

  按照深圳市政府的规划,到2012年,深圳市将建设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12750个。其中,公交快、慢速充电站各25个,公务车充电桩2500个,社会公共慢速充电桩10000个,社会公共快速充电站200个。

  特许经营建站

  由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深圳积极探索社会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新模式。深圳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较大,仅依靠政府投资建设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也不利于市场的培育壮大。

  根据用车对象的不同,深圳市采取不同的投资与管理方式。公交车充电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委托公交运营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公务车充电设施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并由各级行政事务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社会公共充电设施,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

  与以往争夺加油站的“圈地运动”不同,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采取有序开放经营方式,因此不存在各路资本争相圈地的问题。

  目前,深圳市引进了南方电网与普天海油两家企业率先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深圳新能源汽车示范社会充电设施的投资运营。而包括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在内社会充电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在制订中。

  2009年12月,由南方电网投产的深圳大运中心站和深圳龙岗和谐站2个充电站以及134个充电桩建成投运。目前已有5座公交站建成并交付使用,计划2010年内全市将有13座公交充电站落成投入使用。

  深圳市通过科学制订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在选址上充分利用现有场站基础,包括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社会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公共场所,合理规划布局,形成一个公交、公务和社会充电站(桩)网络体系。

  技术路线不同

  目前深圳市有比亚迪和奥特迅两家充电柜(桩)制造厂商。比亚迪充电柜主要为电动小轿车服务,奥特迅充电柜主要为电动公交车服务,充电桩则主要为电动小轿车服务。

  据深圳供电局负责人介绍,奥特迅是瘦终端体系,变交流为直流的整流设备在后台,而比亚迪则是大终端,整流设备和充电机合一,都在前台。

  充电柜主要使用380伏的交流电,可满足电动汽车快充需要;充电桩则使用220伏交流电,目前充电桩的全国接口标准已基本统一,与家用电器插头一样,十分安全可靠。

  充电桩主要分布在全市各区的公共停车场和小区停车场,以慢充模式为主,方便市民利用夜间停车的谷期电为电动汽车充电。目前,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电价已获广东省物价局批复,按普通商业用电其他类别收取。白天一度电单价1.0064元,谷期(23∶00-07∶00)充电单价仅0.2495元。

  以比亚迪E6纯电动汽车为例,快充2个小时可充电57度,可行驶300公里。按照目前普通商业电价计算,峰期每度电1.0064元,行驶300公里只需57.3648元;若利用谷期进行充电的话,则仅需14.2215元。

  以行驶里程300公里计,峰期电动车充电成本约为燃油车的1/3,而谷期仅约为1/11。

  充电接口难统一

  国家电网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了充电设施技术标准的制定,然而,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虽几易其稿,却迟迟未能统一充电接口。

  “如果接口不一样,不是做个转换设备就行了,针脚定义要统一。如果接口有多少根针都不同,每根针的功能也不一样,就没有办法通用。”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人士表示。

  有业内人士担忧,“未来,如果南方电网区域内的电动汽车开到国家电网区域内,因为接口不同,将没有办法充电续航。”

  所谓充电接口难统一的问题主要是指直流充电接口,也就是所谓“非车载充电机”的接口,即利用充电站大型直流充电机对电动汽车电池直接进行快速充电的接口,需要的电压高、电流大。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电动车研发中心工程师王某表示,虽然目前存在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站标准与国家标准是否能统一的问题,但是深圳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还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在示范推广期间成功使用后,将为全国充电设施标准提供借鉴。

  针对国家尚未颁布实施电动车充电设施技术标准这一问题,考虑到公共充电设施大规模商用的通用性、安全性,深圳市组织了南方电网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起草制订了《深圳特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包括通用要求、充电站整体设计规范、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技术规范、车载直流充电机技术规范、充电桩技术规范、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通信协议、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及充电桩集群等九项内容,以满足该市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

  据深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该《规范》已起草完毕,现已上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批,预计将于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

  地方补贴依托中央补贴

  在确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数量及购车补贴标准方面,坚持“四个立足”:一是立足于全市公交大巴、出租车、公务车的正常更新周期和数量;二是立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初期对规模效益(公交大巴3000辆以上,小汽车20000辆以上)的基本要求;三是立足于地方财政的合理负担;四是立足于用好用足国家政策。

  为示范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圳市政府投入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购车及运营(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研(含科研设备的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

  按照深圳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方案,混合动力公交车、电动出租车较同类燃油车的购置差价由生产企业、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贴按比例承担,地方财政同时安排运营补贴;电动公务车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安排租赁费和运行补贴。

  而对于个人购买电动汽车,深圳市目前采取直接对汽车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到2012年底,深圳地方财政将安排各类补贴资金21.05亿元。其中,购车与运营(运行)补贴12.11亿元、配套基础建设补贴7.59亿元、科研补贴3460万元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示范推广贷款贴息1亿元。

  截止2009年,地方财政已安排的81辆混合动力公交大巴和20辆双模电动公务车资金2461万元,还需安排补贴资金20.8亿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针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国家应从硬件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关产业以扶持,这也是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关键,比如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技术、购置差价、公务用车、道路优先通行、停车场优惠等方面,尚存在较大的扶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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