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到8月,市民对出租车投诉率下降29%,对公交投诉率下降30%。昨日,长沙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处公布了今年1月至8月间,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的服务情况,其中:今年1月市民对出租车投诉日平均46.8起,对公交车投诉日平均10.4起;到8月,市民对出租车投诉日平均19起,对公交车投诉日平均7.4起。
据介绍,对于乘客的投诉,客管处经过调查,确认司机无责任的为无责投诉;确认司机有责任的为有责投诉。今年8月,客管处对所有投诉进行调查后,确认50%为无责投诉。昨日上午和下午,记者拨打了长沙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处投诉热线0731-4303488,两次都是很快接通。该处服务投诉科邹拥军说,对于出租车无故拒载、故意绕道、中途甩客、强行拼客等行为,经乘客投诉并查实后,即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和停业整顿3天的处罚。如果一台车一年内有3次有责投诉,将吊销其服务资格。
在今年的文明创建中,长沙市客管处增加了6名投诉热线接听员,保持投诉热线畅通。此外,客管处还派出6个督查组将对公交车不报站、到站不停车、拒载老年人,司机开车时打手机、嚼槟榔等行为加大处罚与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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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情形出租车驾驶员免责
长沙市客管处服务投诉科负责人邹拥军说,出租车无责投诉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收费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由于驾驶员的驾驶习惯不同,汽车转弯的大小不一,汽车轮胎的磨损程度不同等多种原因都可能造成出租车行程略有出入。但是,这个微小的出入可能导致出租车多跳一次表,乘客需要多掏一元钱,如果遇到这样的投诉,经过确认后,司机可免责。
二是乘客紧急叫停而当时确实不能停车而导致跳表。有的乘客看到计价器要跳表了,马上要求司机停车,而车辆刚好行驶在马路中间、禁停区域等不能停车的地方,需要再行驶一段路程再跳表,出现这种情况经确认后司机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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