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国家对部分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认证

作者:吴奇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10-1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2005年第137号公告,对机动车灯具产品等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5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该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制订的。此次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灯具产品包括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以及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其他实施强制认证的机动车零部件还有: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汽车制动软管、机动车后视镜、机动车喇叭、汽车油箱、门锁及门铰链、内饰材料、坐椅及头枕。

新闻关键词:

动态信息其它相关新闻

新闻专题

更多>>

金龙客车服务2016厦门

大金龙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企... 更多>>

亚星新能源客车专题报道

纵观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虽整体增长乏力,但新能源... 更多>>

大金龙第六次出征比利时客

2015年10月,第23届Busworld Ko... 更多>>

金旅第5万辆客车出口以色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复苏持续乏力、中国经济进入转型... 更多>>

最新图片

Copyright 2004-2022 ChinaBus.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442号 京ICP备14048454号-2
版权所有:客车信息网 主办单位:北京国脉中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欢迎投稿意见建议诚聘精英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