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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将限行黄标车 公交鼓励使用LNG淘汰LPG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1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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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环保厅昨日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的减排结果,根据环保部的核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全部实现下降。但值得关注的是,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了1.33%。为此,省环保厅提出全省各市都要制定“黄标车”限行方案,珠三角更要形成连片限行的格局。

    日前,省政府下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多项事关民生的减排政策。

    黄标车淘汰进展缓慢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机动车减排工作进展仍不理想,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了1.33%。”据悉,2011年我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致使今后四年需年均减排6.6%以上才能完成国家下达减排指标。

    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均应制定“黄标车”限行方案,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强统筹协调,逐步形成连片限行“黄标车”的空间格局。到2015年全省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珠江三角洲地区力争淘汰全部“黄标车”。

    此外,要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购或申请跨地级以上市迁入的或者从省外申请迁入本省的机动车,必须符合迁入地正在执行的国家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家第Ⅳ阶段重型柴油车排放标准。鼓励使用LNG(液化天然气)公交车,逐步淘汰LPG(液化石油气)公交车。

(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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