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9日,晋城广电网的《持残疾证能否免费坐公交?》一文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昨天,市公共汽车公司特致函本报“热线001”详细说明情况。市公共汽车公司致函如下:
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答复
近期,我市部分残疾人多次向新闻媒体反映,要求执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市公共汽车公司对此十分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多年来,我公司坚持履行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免费乘车的社会义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由于资金补亏不能完全到位,造成公司亏损。2010年10月1日,《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开始实施,要求全社会都来关爱残疾人,给残疾人充分的优待。作为城市公交企业,关爱残疾人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目前实施起来还有困难:一是资金补贴不到位,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将给公交企业带来更大的亏损和负担;二是残疾人乘车意外风险难以保障,盲人、肢体残疾者上下公交车极易发生意外事故,其医疗费和赔偿金全部由企业承担,增大了公司的成本。
为了将免费乘车这项社会义务履行好,建议我市残疾人积极向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反映,由市残联等相关单位联合进行专题调研,出台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办法。办法一出台,市公共汽车公司就会认真执行。希望各方共同努力,早日让残疾人坐上免费公交车。
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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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优先购票、优先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辅助器具和导盲犬。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