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5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4月30日,全国已有12个省份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等五省作为第一批试点在2月底前率先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等7省,作为第二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省份,也在4月份内择机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东、中部地区省份除广东、山西、浙江三个省份外,其他地区已经全部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站点1263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65%,涉及7.08万公里。据了解,目前广东、浙江、山西三省的有关部门也正在制定具体方案,将会在2012年年底之前分期分批取消其境内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于西部地区,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重庆市近日也撤销了部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吴晓副司长表示,为解决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税费改革方案,中央要从燃油税上专门拨付一部分资金。对于三个区域分别采取不同补助的标准,对于东部地区是按照40%的标准,对于中部地区是按照50%,对于西部地区是按照60%。
吴晓说:“由于二级公路收费的主体从审批、设置、收费都是各级地方政府来审批和确定的,那么我们要求各地在停止收费后马上开展债务锁定,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