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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 福厦泉将推广电动公交车
文章来源: 中国广播网 发布日期: 200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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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出台的《“十一五”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专项规划》规定,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城市将逐步推广电动公交车和天然气、乙醇汽油为燃料的城市公共交通,要求合理布局建设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发展绿色公交。

  这项规划指出,交通运输方面将开发和推广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倡导使用低能耗和新能源汽车;加快运输车辆的更新改造、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发展柴油车、高效低耗重型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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