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客车信息网 >> 动态信息 >> 新闻正文
重庆市九成长途客车另寻出路
文章来源: 重庆商报 记者 程心 发布日期: 2005年7月20日
分享按钮

    交通部新出台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于8月1日执行。《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客运经营者挂靠经营,这意味着我市9成以上的客运车辆须另寻出路。

1.7万辆客车不能挂靠经营

    《规定》指出,道路客运企业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据了解,我市共有长途客运车辆1.8万辆,而其中1.7万辆都是挂靠经营,这就意味着我市九成以上的挂靠客车得另寻出路。

    “公司化改造可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公路客运市场上的各种问题,包括普遍存在的骗客、甩客、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以及‘黑车’、无证经营、恶性竞争、串线经营等混乱的现象。”

    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止挂靠经营后私车只有两条路:个体经营者可联合组建公司参与市场营运;被大企业或经营者兼并,向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模式转化。

长途客运线不再垄断经营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长途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8年,经营期满就必须重新申请线路的经营权。

    “长期以来,我市的客运班线几乎都是垄断经营:只要取得了某条线路的经营权,就能无期限经营下去,其他经营者就无法挤进这条线路。”有关人士透露,经营线路被垄断后,一方面造成经营者没有竞争意识,服务质量就很难提高。

    另一方面,某热点线路成为稀缺资源之后,一些经营户就会对线路经营权进行炒作。据了解,一些热门线路的经营权已炒到了数十万,而经营者为了收回成本进行违法经营。

    《规定》指出,客运班线经营期满后,经营者必须交出经营权,如果想延长经营期则必须重新进行申请。当然,优秀经营者可优先申请延续经营。

(值班编辑:吴奇)
信息检索
新闻阅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