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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今年纯电动公交比例须超10%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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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25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6年6月,珠三角地区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其中广州市1万辆,深圳市2.5万辆,珠三角地区其余7市1万辆。其中,按照“公私并举”、“以公带私”的思路,将公交车、公务车、公用车的推广应用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珠三角各市在执行完现有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合同的基础上,2014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10%,2015年比例不低于20%,确保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数量达到4000辆。同时,结合公务车改革要求,推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并积极引导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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