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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省市开展新能源政策一览
文章来源: 商用车界 发布日期: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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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今年重点研究制定在首都机场、南苑机场、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大型交通枢纽以及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充电设施配建规范。截至目前,北京已完成100个快速充电桩及300个慢速充电桩建设。到2014年底,北京将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预计到2017年,北京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停车场、电动汽车专业销售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

  上海

  近期,上海向国家四部委申报的《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获得批准。上海计划到2015年将建成6000个充电桩,进而实现130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在充电设施方面,2013-2014年共建设交直流充电桩约1800个、2015年4200个左右。

  广州

  广州将在3年内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1万辆,其中,2014年计划推广3050辆。本次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就是为了国家试点而出台的配套政策。根据方案,2013-2015年,广州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

  深圳

  深圳还将进一步增加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并在今年内推进将公共交通系统纳入碳排放交易。深圳市政府将增加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并进行相关补贴,"通过公共设施先行,带动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未来两年内,深圳新能源汽车的总量也将由目前的6600多辆增加至2.5万-3万辆。

  天津

  根据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天津将在公交、邮政快递等八大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将有1.2万辆新能源汽车投入运行。天津将在重点区域建成66个充、换电站,在全市范围建成约6700个充电桩或充电接口,并利用已有充换电设施,基本实现城区便利化、网络化。补贴将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1:1的比例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并与国家政策同步实行退坡机制。

  大连

  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太原

  纯电动乘用车采取"固定标准"补贴,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纯电动客车按与国家补贴1:1执行,最高补贴额为每辆车50万元。

  西安

  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襄阳

  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以上标准为2013年补贴标准,2014年补贴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补贴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南京

  南京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

  湖北

  计划到2015年底,武汉将再建1.1万个充电桩,届时中心城区每2公里将有一处充电点。武汉市政府通过了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9条优惠政策,大批量的纯电动汽车在今明两年集中投入,到2015年底,武汉纯电动汽车将达到10500辆,届时将建成充电桩1.1万个。

  湖南

  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本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市州承担补贴金额的70%。

  甘肃

  在国家财政补贴基础上,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省、市、县财政补贴办法,对甘肃省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福建

  福建省、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

  山东

  2013年底,国网山东省供电公司已累计建成充换电站28座,交流充电桩651台,覆盖全省17个市。今年7月,山东省内首个高速电动汽车充电站在新泰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青岛计划在2013年至2015年底示范期内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根据申报方案,青岛预计在2015年底推广5200辆新能源汽车。

(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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