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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出台买国标校车补助方案 最高每辆补助市价的4成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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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晋江市政府出台《学校购买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专用校车经费补助方案》,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试行。

  根据方案,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购买国标专用校车须预先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公办校(含未经转包、转租的集体办幼儿园)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市财政按购买价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民办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市财政按购买价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同时,对辖区内的公办、民办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给予不低于购车价10%的补助。各类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须只用于在晋江市范围内接送本校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幼儿园专用校车原则上只能在本辖区范围,或不超过半径5公里的范围内按预定的路线运营。部分接受外来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幼儿园,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展到8公里。

  为让各校买得起校车、用得起校车,晋江还将对符合国家标准专用校车运营费用进行补助。50座以下的公办校(含未经转包、转租的集体办幼儿园)国标专用校车,每年补助运营费2万元;50座及以上的每年补助运营费3万元。民办校国标专用校车每年补助运营费为公办校国标专用校车补助标准的50%。享受市、镇(街)财政补助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及日常运营的学校,须严格按有关规定配备校车驾驶员,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安装视频GPS。对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予停发运营补助等相关处罚。

  据悉,今年,晋江市财政预算拨款500万元,用于购置50辆国标专用校车的经费补助。截至目前,晋江各学校购买并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查登记注册的29辆国标专用校车已投入运行。

(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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