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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江苏列为LNG汽车试点省份
文章来源: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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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交通运输部把江苏省列入全国道路运输行业推广天然气汽车试点省份。

     近年来,江苏省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对单程在300公里以内的客运班线,鼓励企业更新使用LNG(液化天然气)新能源客车。目前,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市客运企业已开始在苏州至无锡、苏州至张家港、常州至泰州、常州至南通等班线上投放近百辆LNG新能源客车。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将按照“行业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在城际间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定线货车等领域启动LNG汽车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江苏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力争到2015年年底,LNG营运车辆达到6000辆以上。

(值班编辑: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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