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科技厅与海口市科工信局获悉,海南省积极推广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2011年,在海口落实相关财政补助上亿元,单辆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合计达12万元。
海南省科技厅厅长王路介绍说,为推动海口市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建设,海南省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加大了财政相关补助。2011年,落实中央财政补助海口市示范推广专项经费5817万元和省级配套补助资金5000万元,目前已完成312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工作。
同时,为加快推进示范推广工作,对海口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实行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的购车补贴。根据补贴情况,纯电动乘用车国家补贴6万元/辆,地方补贴6万元/辆,合计12万元;混合动力乘用车国家补贴0.4万元/辆;纯电动客车和混合动力客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在分别获得国家补贴50万元/辆和36万元/辆外,地方还给予30%的额外补贴。
另外,为配合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积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海南电网公司也与海口市政府签署了加快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动海口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书,截至2011年底完成充电桩建设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