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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吨以上柴油车2012年实施国Ⅳ标准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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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制实施日期的复函》,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了适当调整。原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的3.5吨以上柴油车国Ⅳ标准,推迟两年实施;3.5吨以下柴油车则推迟了3年,在2013年7月1日实施国Ⅳ标准。
(值班编辑: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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