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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行业20种现象之合资难现象
文章来源: 佘振清 发布日期: 200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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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中型客车领域,合资企业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中外合资企业,另一类是中中合资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外合资企业风靡中国,客车行业也不例外,前前后后中外合资的客车企业多达十几家,比较著名的有常州依维柯、亚星—奔驰、广州五十铃、沈飞日野、天津伊利萨尔、西安西沃、上海申沃、桂林大宇等,其中有些已经倒闭,多数企业处境艰难,真正经营效益较好的凤毛麟角。中中合资的客车企业成功的也不多,比如重庆宇通、洛阳宇通、中大峨嵋、资阳亚星、重庆安凯等都已经散伙。总之,合资这种方式在客车行业很不适应。分析原因,大致有4种:

    ①、文化难以融合。在中外合资企业,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中方员工和外方员工之间不仅存在沟通问题,而且还存在认识问题,无论是对事还是对人,思路、态度、习惯以及处事方式都需要磨合,在磨合的过程中难免有矛盾,如果企业经营状态良好,这些矛盾容易被掩盖,一旦业务开展遇到阻力,经营形势出现问题,矛盾会激化。另外,在企业文化方面,合资双方更需要磨合,最理想的结果是将双方的企业文化进行融合来形成新的企业文化,但是,在现实中,这个过程常常会更曲折,因为,双方往往都在强调自己的重要性,而排斥或否定对方。在中中合资企业,这种现象的表现形式可能更加激烈,比如,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员工之间有矛盾时,往往会采取有理智的抵触手段,而在中中合资企业中由于互不买账可能会出现一些激烈的对抗。

    ②、双方同床异梦。由于合资双方代表各自的利益集团,争取各自的利益是不可避免的。需要考虑的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时是否会损害对方的利益,比如,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对引进产品实施国产化就是一个矛盾的焦点,国产化有利于降低成本,使产品更加贴近市场,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外方的既得利益,双方各自扒拉自己的小算盘是不可避免的。在中中合资企业中,双方争夺的焦点是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反复的较量过程也是矛盾的积累过程,在双方都不能容忍或妥协时,双方的合作也就走到了尽头。

    ③、产品升级跟不上市场的要求。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合资双方尽管在资本上处于同等地位,但在产品方面的话语权是极不对等的。客车产品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更要不断地适应市场的变化。由于合资双方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对产品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差距,外方对自己的产品充满信心时,往往忽视政策和市场的变化,而中方在产品上又没有话语权,因此,很容易让企业经营面临被动局面。这方面的案例很多,不必一一列举。

    ④、市场受到限制。由于中外合资企业往往是外方在世界市场上布局的一个点,因此,客车的出口要受到一些限制。而在中中合资企业,与母公司也存在市场划分问题。在市场竞争中不仅不如竞争对手灵活,而且市场范围也要受到限制,这种局限,是合资企业与生俱来的一种缺陷。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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