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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交警切实加强客运安全管理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0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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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南江“9·1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省厅交管局和攀枝花市公安局的安排部署,攀枝花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两保一降”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纷纷派出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客运车辆管理,确保全市客运道路交通安全。

  一、及时组织召开客运企业安全会议

  “9·13”事故发生后,米易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运管所、客运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排查全县客运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加强客运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交警一大队召集辖区相关客运单位负责人召开交通安全会,就“百日会战”和“十一”黄金周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客运单位就近期内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9·13”特大事故和“百日会战”工作要传达到每个驾驶员,形成书面材料。盐边交警大队组织攀枝花运业公司和下属盐边运业分公司、旅游分公司的负责人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会上,通报了各企业在驾驶员、客运车辆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要求客运公司要立即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客运车驾驶员进行严格管理,强化路面抽查。仁和交警大队民警深入攀枝花市运业集团旅游公司召开安全教育会,对业主、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会上,通报了南江“9·13”特大交通事故情况,认真分析了今年以来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交警二大队按照市局“百日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辖区6个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会议,通报近期特大恶性交通事故情况,传达贯彻该市”百日会战“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深入企业开展客运安全检查

  “9·13”事故发生后,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熊永平带领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与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通报事故情况,对客运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近期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对驾驶员提出具体要求,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坚决杜绝病车上路。交警四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攀钢汽运公司六队、九队,对驾驶人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西区分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强带领车管民警,深入辖区市公交三分公司,利用该公司召开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会的机会,对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通报“9·13”特大交通事故情况,认真分析了辖区1-8月份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提出交通安全警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交警二大队派出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公交一分公司、五分公司,传达贯彻“百日会战”精神,切实预防城市客运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客运企业开展自检自查

  交警一大队要求辖区各客运企业在国庆节前必须完成所属客运车辆的自检,将自检报告送达交警一大队备案。交警二大队要求客运企业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安全自检,重点检查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灯光等,确保车况良好,杜绝病车上路,在9月底前将自检情况报交警二大队,经大队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逐台上网比对,对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

  四、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交警一大队要求各客运企业在国庆黄金周期间,必须要有负责人24小时值班,完善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方案及值班负责人名单报交警一大队备案。交警二大队要求客运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加强驾驶员的监管,坚决杜绝酒后、疲劳、超载、超速等严重危及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对所属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看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否有效,对一年内是否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处理记录或存在违法未处理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对相关驾驶员进行停运学习,还要充分发挥售票员和调度员的日常监管作用,确保客运车辆安全。交警四大队督促辖区各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运行措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GPS监控平台运行,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行为”违章处理,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等台帐,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或达不到安全技术状况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运行。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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