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大巴把“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座位”都卸掉了
为了多装人多赚钱,一些公交车竟然把车上的座位拆卸下,并美其名曰“满足更多上班者的需要”。记者调查发现,有的甚至把“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座位”也卸下了。对此,法律人士表示,此举涉嫌违反交通法规。
投诉:公交车拆掉座位
9日上午,住在西丽的市民张先生坐332大巴车前往南山。
上车后,张先生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只见该车靠近窗边的一些座位不见了,空荡荡的,代之的是站满了人。对此,张先生很不理解,便询问司机。不料,司机说是为了在高峰期满足更多上班者坐车的需要而卸掉的。
调查:卸座多为“3”字公交
昨日,记者连续坐了几辆“3”字头的公交车,结果发现,诸如331、316等线路的一些车均存在类似的情况,一辆车牌号为粤B48740的331公交车也把标示为“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座位”的3个座位给卸掉了,只剩下1个。这些车中,有的是卸1个座位,有的是卸2个,最多的竟然卸了4个,车里给人的感觉怪怪的。
对此,司机们的解释都差不多。就是这类行驶于特区内外的公交车在上班高峰期时太挤,为了满足乘客的需求,所以把一些座位卸掉,腾出更多的空间。他们表示,此举纯粹是为了乘客上班着想,因为卸掉一些座位后,可以站更多的人。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332和331的车队,对方均表示不清楚此事,这些车所属运输公司的值班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车没有卸掉座位这回事,没听说。并强调,已经调查过了,他们公司的车不存在这种情况。
律师:涉嫌违反交通法
在调查的过程中,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乘客,虽然抱怨在上班高峰期常常挤不上车,但大多数乘客对公交车公司的这种做法表示反感。“市民最好的选择就是用脚投票:坚决拒绝搭乘。”家住南山的刘先生的说法似乎有一定的代表性。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的赖小勇律师则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此外,《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未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对于卸掉“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座位”的行为,行政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做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