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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国Ⅲ排放标准 相关制度将出台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0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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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车不久将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获悉,今年下半年重点抓好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推广工作,条件成熟时尽快实施国Ⅲ标准。此外,针对所有在用车的定期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也将出台。

    提前发布国Ⅲ推荐性目录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于5月2日印发的《二○○五年度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议案办理工作重点及任务分解》,深圳明确了"继续做好新车尾气排放控制工作,争取尽早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目标。该文件还提出,深圳要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执行体系,做好我市新车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深圳将提前发布《国Ⅲ推荐性目录》。

    下半年先行提高燃油品质

    为加快车用清洁燃油的推广,公报强调要重点抓好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推广工作。制定与我市相适应的车用汽、柴油技术规范,及早协调解决油源供应问题,争取下半年推广使用。

    根据市政府要求,上半年深圳已经制订了我市适用欧Ⅲ排放标准车用燃油技术规范要求,并且已经开始逐步推广使用符合欧Ⅲ排放要求的车用汽油、柴油。

    在用车将全面强制维护

    深圳还提出,要全面推行在用车定期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市里将适时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实施办法》。深圳将出台并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强制维护技术规范》和《深圳市在用机动车强制维护站信息管理系统方案》,建立强制维护站,实施维修数据与定期检测站信息联网,重点加强对大修及排气污染专项维修出厂车辆的抽查。

    公报中明确表示:欢迎社会监督"黑烟车",深圳还专门落实122受理"黑烟车"举报及查处机制。

    争取成电动汽车示范城市

    为尽快完成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议案办理工作,深圳明确环保等部门将每季度召开一次议案办理新闻发布会,及时向人大汇报议案办理进展情况。此外,深圳还将逐步推广清洁动力汽车的应用,争取深圳成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城市。

    国Ⅲ排放标准

    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其中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是五项新标准之一,它的出台也意味着在国内生产的轿车等轻型汽车需要达到中国自己的国家标准,我们把这个标准简称为国Ⅲ、国Ⅳ。国家Ⅲ、Ⅳ阶段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与欧Ⅲ、欧Ⅳ排放标准有很多一致之处。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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