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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杉:“公交优先”不是“公交霸道”
文章来源: 荆楚网 乔杉 发布日期: 200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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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又出恶性事故。15日上午8时51分,在深圳福田区农林泽田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辆公交大巴相撞的交通事故,两车经过路口均未采取避让措施,事故中造成2人死亡,4人受轻伤(6月16日《广州日报》)。
  
    逝去的生命让人痛惜,两辆公交采取的态度让人愤怒。据群众反映,事故发生时两辆肇事大巴的车速都很快,在经过路口时,双方都未有采取互相避让的措施,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公交的惯性让两车来不及反应,还是霸道的惯性让两车根本就没想反应?厘清这个问题,既是对逝者生命的尊重,更是对后来者生命的负责。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喊“公交优先”——它被认为是快速分流人群,方便市民出行,减轻道路压力,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最佳途径。这一理念,最早由法国提出,也是世界通行做法,现在伦敦、巴黎、纽约等城市公交化均在70%左右,东京更高达87%,而在我国这个比例却在20%左右。

  就是我们这低层次的“公交优先”,而今亦已异化了。异化的一个重要变种,就是“公交霸道”。且看一些霸道现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章变道、乱停乱靠、不按顺序排队进出站、不进辅道上下客、滞站候客、爬头抢客、一车横跨几车道……凡此种种,在不同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着。

  任何一种现象都有根源存在,公交霸道的根源何在?一言以蔽之,挟公共以自重。因为是公共交通工具,因为承载的是公共职能,所以很多公交慢慢养成了骄横心理,见车不让,有法不守。而因为满载的是旅客,出于为旅客出行考虑,管理部门也大多睁着眼闭着眼,由此直接造成了一个特殊的公交违章群体现象。

  去年8月,深圳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媒体公布了一组数字:全市客运车辆占全市车辆总数的2。12%,而涉及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9。98%。去年1-7月,全市共发生涉及客运车辆交通事故155起,54人死亡,246人受伤。其中公交车发生事故91起,30人死亡,154人受伤。据深圳福田交警大队大队长徐炜介绍,深圳是全国机动车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交车违章;2007年,福田辖区涉及公交违章的重大交通事故6起,造成8人死亡。看来,“前车之覆,后车未鉴”。

  无意于给公交贴上丑陋的标签,但“公交霸道”现象的存在,确实给当前的城市交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以深圳这起公交相撞事故而言,为何两车都不“采取互相避让的措施”?一个很自然的推理是,两车养成了别人给自己让车的习惯,于是习惯成自然,造成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当然,推理未必绝对正确,两车相撞的原因有待深入调查。但不管如何,给公交套上“笼头”,不让公交挟公共以自重,却是刻不容缓之事。在所有安全中,公共安全应该是底线。若不如此,谁也不能担保没有下一次恶性事故发生,更会造成公众对自身安全的担忧。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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