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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推动农村客运发展
文章来源: 重庆日报 记者罗静雯 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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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24日,市长王鸿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据此意见,市政府每年将分别从市级财政税收预算和市级交通规费中作出安排,设立全市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用于市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农村客运车船所需的各类保险,以降低保险费用,提高保额,增强农村客运车船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2年实现“双百”目标

  《意见》提出,到2012年,全市农村公路乡镇通畅率和乡镇客运通达率均要达到100%。全市已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行政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分别提高到100%和55%,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全市各中心乡镇基本建成五级以上(含五级)客运站,其他乡镇建有五级客运站或简易车站,通客运车辆的行政村建有候车亭或招呼站。

  《意见》还明确,各区县(自治县)要统筹城乡客运网络和站点,引导客运车辆及船舶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下放农村客运管理权限

  《意见》强调,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前提下,下放农村客运管理权限,市区毗邻区县(自治县)间的客运线路,经两地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即可由线路起始地区县审批启用,不用再报批市级相关部门。

  鼓励企业和个人进入农村客运市场经营,改变传统农村客运“定点、定线、定班”的模式,鼓励实施区域经营,推行冷热线搭配,学生放假、赶场等特殊时段允许自主增加班次、调剂车(船)。

  专项资金着重保障客运安全 

  全市农村客运发展资金,将统一招标购买所有农村客运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乡镇至行政村以及行政村之间农村客运车辆的交强险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农村客渡船的乘坐险。

  市交委负责人表示,为便于监管,各地应对享受补贴的农村客运线路向村民公示。一旦有违规行为被举报,查实后将取消相关补贴。

  同时,对于开行了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将全部安装防撞护栏,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的安全指数。

  王鸿举在会上指出,发展农村客运,是统筹城乡发展、满足民生企盼、助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监管,让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安全、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两江四岸滨江地带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送审稿)》,《关于聘请法国保罗·安德鲁先生和让-马里·夏邦杰先生为重庆市政府规划顾问的请示》,《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经贸洽谈会总体方案(送审稿)》等议题。

  黄奇帆、马正其、童小平、谢小军、周慕冰、凌月明等参加了会议。

(值班编辑:许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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