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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客运出新规:客车须每天例检 油耗超标要淘汰
文章来源: 当代生活报 徐顺东 周永燕 吴晓武 李志敏 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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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最近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推进我区道路客运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和《意见》要求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达不到交通运输部规定油耗限值的新车将不再给予进入营运市场。通过政策的实施,全区2010年底,力争实现每万元客运收入能耗比目前降低10%的目标。

  《办法》规定各汽车客运站应设置汽车安全检验台,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例检人员。同时规定营运客车的驾驶员应在每天始发运行前或末班回站后将车辆开到汽车安全检验台进行安全例行检查。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出具经签字及盖章的《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没有该通知单客车就不能上路,直至检测符合要求为止。

  《意见》,鼓励客运企业加快车辆更新速度,淘汰老旧车辆,着力发展油耗低、污染小的中、高级客车。运输管理局建立并实施包含车辆油耗在内的营运车辆准入与退出机制,达不到交通运输部规定油耗限值的新车不予进入营运市场,达不到油耗限值的在用车要淘汰出营运市场。更新客车原则上应使用新车,使用企业内部调配的车辆,必须符合或高于原许可的车型和等级。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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