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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市对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实行考核
文章来源: 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招远市交通局 贾志啸 发布日期: 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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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招远市在道路运输经营行业开始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市交通局设立道路客运经营人质量信誉考核委员会,通过企业自查信息汇总、相关单位检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渠道,收集经营者的文明经营情况和违章情况,并据此对其进行记分。

    道路客运经营人质量信誉根据积分情况分为三个等级,对规范服务质量好,累计积分高,并有突出表现的评为“标兵车”、“标兵”;对规范服务达到要求的定为“达标车”;对达不到规范服务标准的定为“待改进车”,并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其中,年度内考核分数低于90分的收回其资格证,重新参加岗位培训;年度内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责令停业整顿7—30天;年度内考核分数低于70分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经营期限内累计平均每年积分低于80分,不予许可延续经营资格,责令退出道路客运市场。这项措施的实施,对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道路客运经营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值班编辑: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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