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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2月1日起道路客运业统一实行加成运价
文章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0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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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应对和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我省道路客运行业的影响,在征得省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自2007年12月1日起,全省道路客运行业统一执行省计委、省交通厅《青海省道路旅客运价规则实施细则》规定的到位加成运价。目前,西宁汽车站正在原有基准运价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加成比例和车辆等级,测算实行加成运价后的实际票价。

    根据规定,农村道路客运(指从事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经营)暂不执行加成运价。为了保证运价统一,同一客运班线上营运客车均为中级以上或普通级和中级客车共营的,班线统一执行中级到位加成运价;同一客运班线上营运客车均为普通级客车的,该班线仍然按现行普通级运价执行;同一客运班线上中型中级和大型中级客车共营的,班线统一执行中型中级客车到位加成运价。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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