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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12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日期: 200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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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为适应道路客运市场需要,加快道路客运运力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推进经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规定,现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12批),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二、 车型等级对照表

     三、 (1-7批重新申报)《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四、 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五、 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营运 客车 等级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处),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学会,各有关客车生产厂家。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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