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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企业对消费税的异议
文章来源: 经济视点报 记者 王勇 发布日期: 200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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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轿车生产企业也好,还是SUV与MPV生产企业也罢,即将出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对小汽车消费政策没有太多异议。但对客车消费税的调整,有人士持不同意见,特别是客车生产企业,对此更是充满了抱怨。

    有人认为,作为载客工具的营运车辆,不应算做消费品。尤其是24座以下的经济型客车和农村客车,其排量大都是3.0升以上的柴油发动机。对这些车辆征收8%的消费税,显然存在不合理性,这将不利于中国公共交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了解,客车生产企业怨言最多的是:既然是消费税,征收的范围就应是消费品,而24座以下的客车大多是运客的工具,怎么能算消费品?令这些企业有点想不通。

    据介绍,农村客车市场的需求一般是4米~6米长的客车,而24座以下的客车恰恰覆盖了这一区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客车企业经理告诉记者说:征收的消费税可能就几千元,但就这几千元也会制约农村客车市场的发展,这本来就是一个低价薄利的市场。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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