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0日-21日,中国石油郑州地区多个加油站销售的-10号柴油,导致100多辆长途客运车和多条市内公交车抛锚,郑州市工商机关接到举报后紧急出动,对中国石油的-10号柴油进行抽样检查,抽检显示,4个油样全部不合格。截至目前,中国石油还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2004年12月20日,是郑州市入冬以来的第一个冷天。一大早,郑州交运集团所属的上百辆长途客车还没有走出市区便纷纷抛锚熄火。在当日现场,本报记者发现仅郑州长途客运南站所在的陇海路上,就有十几辆长途客车在路上抛锚,整个陇海路发生严重的交通堵塞;在郑州的紫荆山路、一马路、火车站等客运车辆聚集的地方,也纷纷出现了郑州交运集团所属客车抛锚现象。
采访中,开了五六个小时还没出市区的一位刘姓大客车司机焦急地说:“天气预报说郑州当天的最低温度是-3℃到-4℃,可我加的-10号柴油的结冰温度应该是-10℃,为什么偏偏冻了呢?车开不走,我只有给车上乘客退票,一天的损失不下千元,谁来赔我呀?”
据调查,抛锚的长途客运车全部为和刘师傅一样的柴油车辆,并且绝大部分是在中国石油(在郑州)的41号、42号加油站加过-10号柴油。客车抛锚的主要原因是天冷,客车柴油箱里出现了较多块状的石蜡结晶,从而造成客车油路堵塞。
郑州交运集团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2004年12月20日这一天的“-10号柴油”事件造成了百余辆长途客车途中瘫痪,2000多名乘客滞留后被紧急分转。
2004年12月21日,郑州公交公司又传来消息,63路、53路、38路等公交线路车辆也因添加了从中国石油购进的-10号柴油纷纷抛锚,大雪纷飞中,3条公交线路只能靠有限的几辆汽油车奔波,造成大量乘客拥堵、滞留。
后经公交公司紧急清洗油路更换油品,3条公交线路上的柴油车辆才正常营运。
中国石油4个油样全不合格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国石油郑州辖区的第41号、第42号加油站是郑州交运集团200多辆长途客运车的指定加油站,2004年12月20日,在这两个加油站加过油的100多辆柴油客车几乎全部在旅途中“瘫痪”。然而,当部分司机就“-10柴油”事件向两个加油站交涉时,加油站坚持认为他们的-10号柴油是中国石油集团统一配送的,不会有质量问题,事件主要原因是司机们没有清洗油箱,将-10号柴油和原来剩余的0号柴油混合使用所至。100多位司机对加油站的解释不满意,纷纷向工商机关举报。
接到举报后,2004年12月20日当天,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石油管理所紧急出动,对举报集中的中国石油郑州辖区第41号加油站的-10号柴油油罐和第42号加油站的第2、3、4号-10号柴油油罐等4个涉嫌肇事油罐进行了抽样,样油封存后送往国家燃料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第二天检测结果显示,涉嫌肇事的4个油罐的油样100%不合格。
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石油管理所所长王大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这次抽检的油样主要检测的是冷虑点(遇冷柴油中蜡结晶造成滤清器堵塞的温度),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10号柴油的冷虑点应小于等于-5℃,即在环境温度为-5℃时不应该出现滤清器堵塞;然而具体的抽检结果是,4个油样的冷虑点分别为-2℃、-4℃、-2℃、-2℃,检测报告最后结论4个油样全部不合格。
王大军所长告诉记者,中国石油配送的-10号柴油在郑州入库时,只有凝点合格的检测报告。然而,评定柴油合格与否的主要技术指标应该有3项,即柴油的浊点、凝点和冷虑点;目前,国内外评价柴油低温度流动性,广泛采用冷虑点,冷虑点法比浊点、凝点更具实用性;因为柴油温度降至浊点时,由于蜡结晶颗粒很小,并不一定引起滤清器堵塞,而在温度尚未降至凝点前,滤清器已经堵塞了;所以浊点和凝点的实用意义不大,凝点、浊点合格的柴油冷虑点不一定合
格,因此国外许多国家已使用冷虑点测定法取代了浊点和凝点测定法。
劣质油来源扑朔迷离郑州“12。20”劣质柴油事件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坏影响,那么,这批劣质油到底源自何处?到底是中国石油集团下属的部分加油站对油品动了手脚,还是中国石油的配送油源出现了问题?
事发后,记者多次到中国石油郑州第41、42号加油站了解情况,两家加油站均认为,我们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加油站,只负责销售,所有-10号柴油都是中国石油集团统一配送的货,即使不合格和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多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联系,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是说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之中,拒绝透露详情。1月4日,记者从郑州交运集团和郑州公交公司了解到,两家公司已经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出了赔偿要求,截至目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仍没有拿出处理意见。
1月4日,记者同时从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石油管理所了解到,国家燃料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做出了检测报告已经过去了14天,依据法定程序,15天以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有申请复检的权利,截至目前,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石油管理所仍没有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申请复检的书面材料,复检时效一过,检测报告将发生法律效力,工商机关将依据检测报告对中国石油采取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