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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分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下调说明
文章来源: 江南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0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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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我省交通部门将从12月25日零时起,适度降低二类、三类、四类客车中的部分车辆走高速公路时所产生的车辆通行费,实行时间暂定一年。期满后,这些客车车辆仍按全省统一收费标准缴纳通行费。

据悉,具体优惠内容为:二类车中的8~17座客车,收费标准由0.80元/车公里下调为0.60元/车公里;三类车中的20~30座客车,收费标准由1.15元/车公里下调为0.95元/车公里;四类车中40~50座客车,收费标准由1.50元/车公里下调为1.20元/车公里。

(值班编辑: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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