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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第六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防疫指南》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     浏览次数:42221     发布日期:2021-11-18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疫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交通运输部日前修订印发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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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我部结合疫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修订形成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道路水路客运旅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要求和涉疫地区进京道路客运管控举 措,细化了客运场站临时留观区等重点场所和部位消毒通风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科学精准、分区分级的原则,督促指导客运场站经营单位和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汽车租赁经营者落实落细《指南》各项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求,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负责制修订。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水运局、应急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附: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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