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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款需整改!工信部规范客车类产品准入申报要求

信息来源:工信部     浏览次数:66393     发布日期:2021-11-03

  2021年1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告》客车类产品准入申报要求的通知。

微信截图_20211103141516.png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规范《公告》客车类产品准入申报要求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

  为准确贯彻落实九部委《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要求,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进一步规范《公告》客车类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车辆后部布置行李区的公路客车应严格按照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和产品准入申报。企业申报产品准入时,应提供相关行李存放区尺寸、隔断情况/强度、布置简图等信息。

  二、在相关农村客运车型标准出台前,对于车长小于等于7.5m的其他客车及车长超过7.5m的客车产品,暂不允许在后部设立封闭的载货空间。如果车辆后部有盲窗或类似结构时,企业应在申报《公告》产品准入时,提供相关内部照片、图纸等说明材料。

  三、《公告》内在车辆后部设有盲窗的客车产品(见附件)应尽快补充车辆内部结构照片、图纸予以说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应在2021年12月1日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整改申报。

  附件:需整改车型名单(截至2021年11月2日).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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