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政策 > 衡阳一校车超载15人 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拘役

衡阳一校车超载15人 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拘役

信息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次数:113     发布日期:2019-02-20

  校车安全是家长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每天上学放学,孩子们的交通出行安全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超员驾驶校车的刑事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被告人驾驶校车。

  案情回顾

  2017年5月中旬,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的中型校车爆胎,为了节省修理时间,便将应按二次接送学生改成一次,超员驾驶校车载34人沿317省道行驶至某村路段时被祁东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查该中型校车核载19人,超载15人。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驾驶校车严重超载,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核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三)项、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Copyright 2004-2026 ChinaBus.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京
版权所有:客车信息网   京ICP备1404845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442号   主办单位:北京国脉中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欢迎投稿诚聘精英网站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