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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2017年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上报有了新规定

作者:  信息来源:中国客车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01-12

  今天(1月12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要求: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行车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2小时之内报交通运输部;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行车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之内报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需要,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部对《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履行了审批手续,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6〕10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新《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及时、准确地上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


  二、为更好地开展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统计工作,部重新组织开发了事故报送系统,新系统的网址为“http://124.207.79.164:9797/”。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单位部科学研究院索要系统用户名、密码及使用方法。2017年2月1日起,事故快报及月报使用新系统填报,原系统停止使用。


  三、2014年发布的《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同时废止。


  联系人及电话:

  部运输服务司 李强,010-65292753。

  部科学研究院 张赫,010-58278329,13691539724。

  附件: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月9日

附件: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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