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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推广目录将重审,电池未入规范目录均不通过

作者:  信息来源:第一电动网    发布日期:2016-04-28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中机中心把2016年发布的1—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全部重审,第4批的车型也退回重审。电池厂家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都不予以通过。经第一电动网求证,多家新能源企业已经收到了相关通知。

  从2016年1月起,工信部开始发布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目前已公布了3批名单,共1022款新能源车型入选。在电池规范方面,工信部已公示三批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共25家企业入选。

 

 

  为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于2014年10月公开征集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意见。近半年的意见征集结束后,2015年3月发布正式版本,同年5月1日开始执行。《规范条件》提出,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规范条件》还提出,“动力蓄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见下表),并经质检部门授予汽车动力蓄电池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如动力蓄电池标准列表所示,前六项是2015年发布的新版GB/T国家推荐标准,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等多方面作出要求,范围覆盖了电芯、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4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基本构成了严格、完整的体系。

  无论是《规范条件》还是电池新国标,原本都是推荐性标准,旨在引导和规范动力电池行业发展。但跟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挂钩以后,这两项标准就相当于强制性标准,成为动力电池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必经门槛。

  新能源汽车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部分产品技术含量低、品质差,以及企业骗补等问题。因此国家在产品准入方面采取了更严格的审核与要求,并开启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2016年发布的前三批目录已是重新申报审核后的结果,剔除了很多“僵尸”车型。然而新目录发布没多久,又要打回重审。一方面对车辆产品、电池安全等方面更加规范严格,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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