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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公共机构更新车辆10%须为新能源车

作者: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6-02-24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根据该意见,今年新疆公共机构更新车辆10%须为新能源车。据介绍,从今年起,新疆各地州市选定3—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到2020年,试点城镇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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