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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路客运班线与班车分别核定

作者:  信息来源:中国客车信息网 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5-04-02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将客运班线与客运班车的管理模式和经营年限核定方式由捆绑核定变为分别核定。

  改革后,山东交通运输部门将分别核定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和客运车辆的营运年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至8年,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车辆的营运年限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车辆等级核定,且企业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车辆营运期限。

  同时,山东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对客运经营权许可方式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并将省、市际客运车辆的管理权限下放至市级运输管理机构。

  

附件:山东省厅道路运输局进一步深化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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