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各地校车

广东:深圳不合格者将注销校车驾驶人证

作者:高睿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2-08-08

    记者7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确保新学期校车运行安全,市公安交警局和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规定全市校车驾驶人必须在8月31日前,到市公安交警局车管所及下属各分所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驾驶校车。

    据介绍,市公安交警局车管所对审查合格的校车驾驶人,将在《深圳市校车驾驶人审查表》注明“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不合格的将注销校车驾驶人证。记者了解到,核查项目特别要求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市教育局强调,开学前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校车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校车检查《深圳市校车许可证》,对校车驾驶人检查《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深圳市校车驾驶人审查表》,三者齐全校车方可上路行驶。从2012年9月1日起,无《深圳市校车驾驶人审查表》的驾驶人将视为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资格条件,不得继续驾驶校车。

动态信息其它相关新闻

新闻专题

更多>>

金龙客车服务2016厦门

大金龙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企... 更多>>

亚星新能源客车专题报道

纵观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虽整体增长乏力,但新能源... 更多>>

大金龙第六次出征比利时客

2015年10月,第23届Busworld Ko... 更多>>

金旅第5万辆客车出口以色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复苏持续乏力、中国经济进入转型... 更多>>

最新图片

Copyright 2004-2022 ChinaBus.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442号 京ICP备14048454号-2
版权所有:客车信息网 主办单位:北京国脉中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欢迎投稿意见建议诚聘精英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