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日至年底,凡是具有陕西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都可享受到汽车、摩托车下乡带来的优惠。陕西省财政厅日前公布的陕西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详细方案中规定,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实施方案中规定,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可享受补贴。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只报废旧车不换购新车的不享受补贴;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陕西农民在财政部等部委公布的汽车摩托车销售企业购买公布的补贴车型,均可在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具体下乡汽车包括了哈飞、奇瑞、昌河等品牌车辆,农民可在网上查询详细的名单,同时也可向店方咨询。
另外,陕西将在国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放开汽车下乡经营范围,凡合法经营的、汽车质量有保证的、售后服务完善的、与相关部门签订销售协议的销售企业均可销售补贴汽车和摩托车。消费者在这些销售企业购买的补贴汽车或者摩托车按规定都能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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