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从7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汽车用汽油、柴油实行欧Ⅲ燃油标准。凡不按规定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油投放北京地区车用燃油市场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品油批发、零售单位做好新标准执行前的置换准备工作,自7月1日零时起一律不准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油。
各加油站应自觉严把油品进货渠道,禁止采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油。所有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成品油必须在票证显著位置标明所供油品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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