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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出台新能源车补贴细则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编辑部 发布日期: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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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2014—2015年)》(以下简称《细则》)公布,根据要求,本次补贴对象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且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及燃料电池汽车等。

  补贴范围包括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中山市辖区内登记注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补贴额度最高可达车辆购置价格的70%,具体为:各级补贴总额不足车辆价格70%的,按照上述最高标准进行补贴;各级补贴总额超过车辆价格70%的,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进行补贴,市级补贴补足至车辆价格的70%。

(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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