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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台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文章来源: 中国客车信息网 编辑部 发布日期: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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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青海省出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示范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整车制造与产业配套相结合;公共机构采购示范与个人消费相结合;地区试点与普遍推广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从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配套体系三个方面明确了青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要目标,其中,产业发展上,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和锂动力电池生产为突破口,力争在2016年前,引入客车、环卫等专用车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辆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生产能力,到2018年,形成年产5Gwh锂动力电池生产能力;推广应用上,从2015年起,新增公交车辆逐步开始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0%,并逐年提高应用比例,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占公交车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在公务车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配套体系上,按照满足5000辆新能源汽车运行的要求,新建充电桩2000个。其中,2016年建设充电桩300个,2017年建设500个,2018年建设1200个。到2020年,形成符合青海省情的新能源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充(换)电、审验行驶以及电池回收处理等较为完善的社会化配套服务支撑体系。

  同时,《方案》还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条件,包括完善停车及充电网点设施,加强维修及电池回收服务等。

 

    附件:《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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