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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校车司机驾驶资质审核开始 未通过不准开校车
文章来源: 王劲松 发布日期: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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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近日发布公告,提醒校车司机到辖区各交巡警大队申报审核,本月未经过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将不准驾驶校车。

    据了解,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的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罪记录;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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