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客车信息网 >> 动态信息 >> 新闻正文
湖南:株洲交警对77辆旅游客运车辆安检 17台客车初检不合格
文章来源: 李敏 发布日期: 2013年1月18日
分享按钮

  2013年春运将于1月26日启动,交警部门已“跑步”进入春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正全面展开。17日上午,株洲石峰交警大队组织辖区宾利、长乐两家旅游客运公司共77辆客运车辆开展2013年春检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旅客春节期间乘车安全。当天,共17台客车初检不合格。
  
  所有参加春运的7座及以上的公路客运车辆必须接受临时安全检查,检验合格并拿到交警部门核发的2013年《春运证》以后方可参加2013年春运。当天,石峰交警重点检查安全锤、灭火器、反光三角警示牌、防滑链、行车记录仪配置情况,是否有违规加座加铺位、是否违规安装车顶行李架,以及车辆超速等情况。在当天接受检查的77辆客车中,有5台客车无防滑链,10台客车无行车记录仪,2台客车灭火器配置不达标。交警当场向客运公司负责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春运前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书面通知未合格车辆不得参与春运。
  
  据石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裘存平介绍,有四类车辆不予核发《春运证》:到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跨市州运行的客运车辆没有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除了旅游客运公司的车辆外,对于零散分布于各企业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石峰交警也将逐一进行检查,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与此同时,石峰交警也将对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以上、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罚以及未取得相应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一律不核发《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一旦被查出未取得‘两证’就上路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和车辆,交警部门将严厉处罚。”
  
  石峰交警提醒广大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在检测前可以先自查车辆的轮胎、座位、行李架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行车记录仪是否能正常使用,安全手锤、三角警示牌是否配备到位,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之内,以提高检验的一次通过率。

(值班编辑:)
信息检索
新闻阅读排行
推荐阅读